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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分到一套住房,房产是父亲名,但孩子出资全额购买,是否还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

2018-09-20 09: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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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9-20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女方可以主张均分。同时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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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婚后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么这个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只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则会被认为仅是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这样房屋的产权只归一方子女,属于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只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房屋可以按照双方父母出资的金额按份共有。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是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则属于父母对一方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登记了双方姓名,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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