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缴或赔偿社保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协商不成,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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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各种罪名的构成要件,是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的重中之重。具体区分此罪与彼罪需要注意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首先需要比较犯罪时的主观心理,因为一旦不顾犯罪时的主观心理状态而只注重犯罪结果或者完全离开客观行为方式来判断犯罪性质,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二、其次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也应当在查明犯罪起因、经过和结果的基础上,同时再注意犯罪人使用的工具,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 三、最后在犯罪人平时的表现,侵害行为有无节制等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加以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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