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不能终止。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如果用人单位需要裁员,应该优先留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主动要求解除。这种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2、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过错要求解除、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需要裁员或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的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按社平工资的三倍计算。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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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 1、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 3、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4、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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