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尽管有时候会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但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建议办理共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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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分。具体处理也可以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而有所不同。不适合分居的夫妻共有房屋,根据双方住房条件,本着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的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割房屋的一方应当按照房屋价值的一半给予对方补偿。双方条件平等的,应当照顾女方。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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