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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抵押的特点: 1、标的属于抵押人现有或将有的全部财产。 2、这些财产在抵押人的日常生产经营中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之中。 3、在被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在将来会采取某种动作之前,抵押人可以以通常的方法继续经营。
留置担保具有下列特点: 1、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留置担保是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 3、被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 4、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必须是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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