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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11月2号租的房子?没有签合同?都是口头说的?住半年?押一付三?押金给我写了个纸条?上面写着押金800?我一共交了三次房租?到8月2号到期?我昨天跟房东说我到8月2就不住了?他开始跟我装算不明白

2019-12-18 12: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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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争军律师

2019-12-18 回复

专业分析:

在具体实践中,租房者与二房东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房客可以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以对照是否为房东本人; 2、如果对方亮明自己“二房东”的身份,房客需要查看原房东手写的同意转租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尤其要确定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不早于房客与二房东合同的终止日期; 3、就算租客与二房东相熟,也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付款方式,以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毕竟,相比原房东,与二房东签约面临的是三方利益问题,需要更加仔细; 4、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5、找一家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最大程度地帮助租户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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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去年11月2号租的房子?没有签合同?都是口头说的?住半年?押一付三?押金给我写了个纸条?上面写着押金800?我一共交了三次房租?到8月2号到期?我昨天跟房东说我到8月2就不住了?他开始跟我装算不明白,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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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不可以,押一付三时仅交付一个月的房租属于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房东是不可以将租房人赶走,虽然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做到全部履行,但是仍然履行部分义务,不可因未完全履行而单方面解除合同。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租房押金属于质押,押金单只是已交押金的一种凭证,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交付过押金。如果房东拒不退款,可以向所在街道或者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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