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深圳市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深圳辞退员工,其补偿标准是这样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其中六个月以上,还未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最后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是不能超过12年的。
深圳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为:1、用人单位是因劳动者的过错而辞退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用人单位因其他原因辞退的,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的,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