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且视用工满一年之日已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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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签合同不能随时走,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超过规定时间,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此时单位行为违法,但劳动者要辞职也需要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能因此随时辞职。不过从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试用期内没有超过国家规定时间的,虽然也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时劳动者也不能随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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