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拿补偿就能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吗?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者本人不来领取的,是不能因此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协议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本人不来领取补偿金的,不能以此为借口违反竞业限制协议。 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可以不遵守该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者本人不来领取补偿,而不是公司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是不能因此而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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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倍给予赔偿。对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之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可以按照规定,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倍给予赔偿。
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就必须补偿劳动者。竞业协议在某种程度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因为劳动者无法从事这方面的的工作,因此,必须赔偿劳动者因无法从事这方面工作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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