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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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销售合同的终止的方法如下: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终止,合同双方可以在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在某些情况下,房屋销售合同的终止,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或公平的情况,合同在约定条件满足时终止;法定终止,法定终止的案件很多,包括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擅自抵押出售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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