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或者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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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物业产权资料 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合同、建筑开工许可证、用地红线图。 (二)综合竣工验收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水、暖、电、气、设备、附属工程各专 业竣工图及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建设消防验收合格证 4、公共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合格证 5、电梯准用证 6、通信设施合格证 三、机电设备资料 1、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 2、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中文 3、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报告 4、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证书》 2、《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面积实测表》 五、业主资料 1、已购房业主姓名、位置、面积、联系电话等 2、已购房业主的付款情况或付款方式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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