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如何讨要工资?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向人社局劳动监察进行举报投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临时工事业单位如何讨要工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从税务的角度来看,如果这些临时工是公司长期固定聘用的,意思就是公司有事情的时候都是固定找这些临时工的话,可以以工资表作为费用支出,如果是公司有事情的时候临时到劳务市场找人来做的,那必须要有劳务发票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且,不能以工资的形式来发放,要以劳务费的形式来发放。即计算公司的计税工资时的职工人数,不包括这些人。补充:如果这些临时工是自己找的,理论是这些人给你发票,但实际根本不可能,怎么办呢?只能自己到税务机关去开发票吧,现在很多操作都是采取换算收入的方法来开发票,就是“发票金额=支出÷(1-7%)”,因为自己开发票的税金是不可以作为费用的,很多税务机关也默许纳税人打到发票金额中。这里说的7%是一个大概的数字,要看你们那开发票时候要缴纳的数字而定,你可以先打个电话到地税,问他们8000元的劳务发票大概要缴纳多少税,你就去开金额为8000+税金的发票即可。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