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原告去不了劳动仲裁开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仲裁的开庭程序一般包括开庭前准备、开庭调查、开庭辩论、调解、开庭终结五个步骤。 (1)在开庭前,由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仲裁庭组成方式和仲裁庭组成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以及宣布开庭纪律。 (2)开庭调查,首先由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被申请人进行答辩、提出反请求;其次,根据申请和答辩,查清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争议的焦点;然后,就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或仲裁庭收集的证据进行调查。 (3)开庭辩论,一般的辩论顺序是:先由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分别向仲裁庭陈述其意见,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就争议问题互相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双方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根据当事人意愿先行调解,调解可以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仲裁庭则不进行调解。 (5)开庭终结,开庭终结时,当事人阅读庭审笔录,并在笔录每一页上签名。仲裁庭成员也应在笔录最后一页签名。
(1)带着自己的身份证。 (2)准备好相关的证据。主要是提交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没有单位交保险金、未与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则由单位提交反驳证据,若其举证不能,则请求成立。 (3)提前把相关的法律条款复印好,以便向仲裁庭陈述及在辩论程序中使用。 (4)计算好单位应该赔偿数额和计算的依据。 (5)准备一份书面的陈述材料吧,防止庭上因为紧张而有所遗漏,另外,提交给仲裁庭,也会让仲裁庭系统地了解仲裁请求的理由。 (6)案件不太复杂,若思维和表达能力较强,可以考虑不委托律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