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对于发放的工资标准,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规定:劳动者休假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月没有提供劳动的,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的加班工资数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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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法定的节假日、婚丧嫁娶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期间内,用人单位应该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探亲休假期间,应该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休假标准享受休假。因此,公司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员工带薪的丧假。
产假期间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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