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委员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应区分用人单位或是劳动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在劳动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复议的情况下,一般是工伤认定委员会并未对劳动者所受伤害做出予以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决定不停止执行,除非工伤认定书被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是中止执行。而在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复议的情况下,一般是工伤认定委员会对劳动者所受事故伤害做出了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且用人单位并未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我们在此着重讨论的问题,也是工伤职工维权过程中对劳动者极为不利的环节。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间内,依法提起了行政复议,并不影响工伤职工,依工伤认定决定书向劳动能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但在工伤职工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与用人单位商谈工伤保险待遇不成的情况下,而进入劳动仲裁的程序后,则对工伤职工的维权带来极大的不利。
针对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复议程序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60日内审理完毕。
如果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60日内审理完毕。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