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除、倒塌等原因致使房屋灭失的,房屋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房屋灭失的证明材料申请注销登记。房屋被依法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除后三十日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按照本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房屋灭失证明文件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权属登记簿,原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针对房屋灭失登记怎么办理是否挂失?,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及时补办。流程如下: 1、房权证丢失,马上带着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 2、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 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填写房权证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 4、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 5、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领取补发的房权证了。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