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与《就业协议》不同:《就业协议》主体有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高等院校。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就业协议性质是普通民事协议,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并且非强制性签订,签订了《就业协议》任一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否则承担赔偿违约金的责任。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综上所述,就本案中,员工虽违反了《就业协议》,其行为属《合同法》规定的违约情形,理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用人单位因起草《就业协议》不严谨,未明确违约金,并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员工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及程度,用人单位想要得到违约金的支持,需要负有举证责任。
针对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的区别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就业协议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和权益的依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就业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
1、主体的区别 大学生就业协议主要是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是没有规定的,对任何单位都适用,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是学校。 劳动合同则适用于劳动者(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完全是无关的。 2、内容的区别 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介绍自身的情况,表示愿意去用人单位去就业,用人单位也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则同意推荐毕业生,并且列入派遣计划当中。这一份协议是不涉及任何权利和义务问题的。 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涉及了很多权利,如:劳动的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工作内容等各方面的内容。 3、签订时间的区别 一般而言就业协议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签订的。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的时候才会签订劳动合同。而就业协议则在就业之前就可以签订。 4、签订目的区别 签订就业协议是为了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意向上初步约定好,双方在这个环节可以商讨一些基本的条件,对于即将要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也能达成一致。这份协议是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并不能作为第三方。 这份协议已经毕业生个人、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分签字盖章就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它可以作为编制毕业生的就业方案和将来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既是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签订了劳动合同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同时也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