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最长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针对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补签有哪些注意事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正规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社会保险约定。
劳动合同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签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签订的单位是否是合法企业,并在合同中标明公司和员工的相关信息,明确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包括试用期)、工作的内容和地点、工作的标准工资和奖金以及社会保险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