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优先满足防灾减灾、人民防空等基础设施的需要。非公益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控制对现状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的挖掘。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应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独立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应当单独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管、建设、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城市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管线资料的普查,建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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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权就是空间权人依法对一定范围内的地表以下的空间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不动产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再地下空间内进行下列行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采用液化石油气或者闪点小于60摄氏度的液体作为燃料等法律禁止的行为。
建设工程的发包应遵守的规定: 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2、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 3、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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