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第二,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三,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针对去年入学的时候把户口从老家迁出。一直未落户。后将身份证丢失。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户口迁移证》超期未办理落户,应即使按照以下列程序办理: 1、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的人事劳动保障局盖章; 2、本人写《申请书》,说明何种原因造成超期未落户的理由; 3、持《申请书》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给所审批; 4、审批后交派出所内勤电脑提交; 5、市公安局审批; 6、审批合格后派出所办理落户。
1,身份证过期,是不影响落户的,只要当事人的”户口迁移证”没有过期的,就可以进行落户; 2,当事人应尽快落实户口后,再在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进行身份证补办手续; 3,当事人具体可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按对方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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