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您的描述,该部分房产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当然,由于是您婚后购买。假如离婚的话,务必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否则很容易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假如是无法协商离婚,通过诉讼的话,建议你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其次,涉及财产分割的,要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再者,如果有孩子,并且两周岁以上,法院会判给母亲一方,并且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因此,如果孩子由你扶养,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最后,离婚起诉或者应诉涉及到证据收集、诉讼策略的制定以及具体的立案、庭审、质证程序,你可以寻求律师协助,若你需要,欢迎来电详询。
针对结婚男方给了我十四万,买房首付了五万,房子写的我的名字,现在离婚房子归谁,,我大概的给男方多少钱,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是共同财产,产权证登记为双方名字的,原则上法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即使是在婚前,这个房产也是女方个人财产。你说的那些付款凭证等,不影响对产权的认定,只能说明双方存在经济联系,在法律上也可以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 3、依你所述,婚后产权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则视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一人一半。 4、如果男方在婚前全额付款买的房,而且保留有相关的证据,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只写了男方名字的,可以认为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字的情形,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因父母出资再婚前给男方付首付,且在房产证上登记女方的名字的情形,视为对男女方的赠与,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分割问题,请参考上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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