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新劳动法哺乳期是什么意思?

2023-05-30 15:04:06
推荐答案

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30 回复

专业分析:

新劳动法哺乳期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哺乳期的法律规定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分娩期:90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展开更多

针对新劳动法哺乳期是什么意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哺乳假从宝宝出生到宝宝满一周岁截止,一般规定是每天一个小时,可以合起来用也可以分成两次半个小时用,如果生育的是多胞胎的话应当适当延长,一般而言是多一个婴儿每天多延长一个小时,且哺乳时间算入劳动时间,会计算工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及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解除劳动合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