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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喂奶时间。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劳动,不得安...
新劳动法哺乳期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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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喂养时间为一小时。如果女职工有多胞胎,每多母乳喂养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个小时的母乳喂养时间。如果是哺乳期未满1岁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3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第115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可以取保候审;第90条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80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生育完至婴儿满一周岁的时间段。 不能说劳动法中有没有哺乳假,但是劳动法对有哺乳期孩子的女职工,是有一些保护的法规的: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时间也可合并在一起使用,即每个工作日应当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扣减女员工的工资。 另外,《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以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女员工在产假期满恢复工作的时候,应当允许有1至2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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