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

2022-02-26 04:34:02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2-26 回复

专业分析: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2008年1月1日后,该规定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所替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该条款的实施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故该条款所涉及的内容,并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也不能作为劳动争议裁决的依据。

展开更多

针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和用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4、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5、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6、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