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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2023-03-04 14: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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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4 回复

专业分析:

公房是指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住人没有产权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需要确定由哪方进行使用居住,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对于公房拆迁补偿的,政策一般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因此,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后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没有权利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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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产的分割:首先应当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子首先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仅处理房屋的使用,而不处理房屋的所有。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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