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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公房如何分割

2022-09-15 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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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5 回复

专业分析:

公房是指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住人没有产权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需要确定由哪方进行使用居住,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对于公房拆迁补偿的,政策一般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因此,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后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没有权利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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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是说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只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但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尙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方式: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的房屋,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后面共同还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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