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写明的工资总额不可以包括保险等社会福利。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在这六部分中并未包括福利。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不属于工资范围。
针对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总额可以算成社会保险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次性结清。辞退员工补偿就是属于一次性结清的;只要双方结清了之后就可以就保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并且办理社保转称的手续,那么这样就算是完全的解除了劳动关系,而不存在有任何的纠纷。
工资总额一般是由以下的6个部分来组成:1、劳动者可以获得的计时工资;2、劳动者可以获得的计件工资;3、劳动者可以获得的奖金;4、劳动者可以获得的津贴和补贴;5、劳动者可以获得的加班加点工资;6、劳动者可以获得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