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符合此种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不必给付经济补偿金。作为单位需要提供的证据为:首先得有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没有规章制度,就谈不上“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或因为规章制度不完善,劳动者的行为在规章制度中没有禁止性规定,也谈不上“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其次,要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劳动者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也就是说,对“严重”这个不确定的概念,要事先进行定性、定量。否则,就容易发生争议,一旦进入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程序,因为事先没有标准,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决、判决用人单位败诉。或者由仲裁员或法官自由裁量是严重还是不严重,这也可能导致败诉。再次,监控录像和你们单位其他员工的一些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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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
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以开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5、因另外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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