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体征主要包括下列各项:(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个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学说中有认为,居间合同为特殊契约,当事人不负有严格的合同义务;亦有学说认为,居间合同为准委托合同,适用有关委托的一般规定。[1]
针对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效力是:依法成立的居间合同当事人一经签字或盖章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应当依约支付报酬。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力需满足: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合同双方的意思是真实的;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