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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优先受偿权

2022-10-03 20: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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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3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通过以上解释可以看出,房屋预告登记只是预告登记物权,而不是抵押权,因此,不存在是否可以优先受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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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人在正式办理抵押登记前,可以申请预抵押登记的,而抵押权一般是自办理登记后生效。申请预抵押登记后,没有正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没有成立,所以是没有优先受偿权的。

张丽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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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预抵押登记后,没有正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没有成立,所以是没有优先受偿权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人在正式办理抵押登记前,可以申请预抵押登记的,而抵押权一般是自办理登记后生效。所以预抵押登记没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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