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4)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5)前者的目的可能有两种: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而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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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两罪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都有相同之处,其区别主要表现为: (1)行为对象不完全相同。前罪的行为对象主要是人犯,而后罪的行为对象是任何公民。 (2)行为方式不同。前罪是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重要情节作伪证,而后罪则是捏造整个犯罪事实。 (3)犯罪主体不同。前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后罪则是一般主体。 (4)行为内容不同。前罪的行为内容包括陷害他人或包庇犯罪,而后罪则只是陷害他人。 (5)行为实施的时间不同。前罪是发生在立案以后的刑事诉讼过程中,而后罪则发生在立案侦查之前。
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主体不同; 2、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 3、两者的目的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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