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4)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5)前者的目的可能有两种: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而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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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对抗税罪的认定: 1.主体为特殊主体,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4.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
认定洗钱罪的标准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经济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掩饰、隐瞒特定犯罪开设银行资金账户、跨境转移资产等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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