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务院《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多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内不改正的,责令按应补足的差额的50——100%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求助,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但建议先向劳动监察举报,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内不改正的,再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补足差额并要求按差额50——100%支付赔偿金(只有限期内不改正的才能主张赔偿金)。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二)款规定解除合同,按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针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该如何支付工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处理:如果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①向“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投诉;②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③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如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发工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