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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的报酬结算应当以小时为计酬单位。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国家规定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若存在加班情况,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2.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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