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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上班受到惊吓造成孕妇出血算工伤吗

2023-07-08 18: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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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08 回复

专业分析:

怀孕女工上班时间受惊吓致10日后出血不算工伤。 女职工上班时间受惊吓,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遭受事故伤害的情形,且10后出血与受惊吓没有必然联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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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霞律师

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孕妇工作期间受惊吓早产算不算工伤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上班期间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导致的早产,可争取工伤认定及赔偿,如果没有其他原因诱发的早产,就不属于工伤意义上的受伤,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工伤认定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工作时因惊吓不算工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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