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专项技能培训,辞职时不需要赔偿专项培训费用,公司内部讲师对内部员工的培训不算专项培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针对未签订专项技能培训协议怎么辞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培训协议约定了违约金,需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签订竞业协议的风险有: 1、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在从事同类业务收到小于等于两年的限制;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其他风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