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正常工作时间后,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工作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员工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针对劳动法规定综合计算工时法律依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准工时工作制是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激0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在一个时间周期内采取集中工作和集中休息的工作方式,但每天的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的应当按照加班办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
国家规定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若存在加班情况,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2.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