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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员工的扣押有哪些处罚

2022-08-07 19: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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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7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如果尽到了此条法律义务,用工单位还在扣押你的工资话,你可以按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发放拖欠工资外,还要提出让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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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的处罚,如果劳动者因为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如果劳动者旷工被认定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的严重违纪,用人单位可以《劳动合同法》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对员工旷工处罚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经济损失的赔偿,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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