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农村工作政策落到实处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实现途径。
针对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建立县乡村三级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方案。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至11人组成。具体人数由镇(办)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确定。 2、改选村民代表。 3、由村选举委员会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确定候选人名单及选举日
村委会换届选举贿选无效。对于破坏依法进行选举秩序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贿赂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五款,对于破坏依法进行选举秩序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