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l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工作满1年,但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超过1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即向劳动者支付11个月的2倍工资。(2)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3)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强调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旨在严格防止非法用工和不规范用工。要求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有助于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可避免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合同规避劳动法律适用的状况的发生,避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无书面合同而难以确认的情形。
针对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赔偿劳动者双倍赔偿的工资,主要包括以下情况:情况一: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的,从次日起开始计算双倍工资。情况二: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赔偿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或者一年以下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开放式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开放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