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针对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职业病;工作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法律、行政法规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类型: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