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安排带薪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相关规定支付未休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新规定如下: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关于延长的春节假期以及延迟返工假期期间,关于没有提供劳动的工资待遇发放问题,并没有明文规定。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均无任何过错,根据权利义务平衡原则,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自然也无需支付工资。但最终要看用人单位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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