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公死亡: 一、丧葬费: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11143.50元(宁劳人险字〔1993〕084号) 201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3122元(宁政发〔2010〕10号) 二、一次性抚恤金: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43683.33元(宁劳社发〔2008〕163号) 201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31220元(宁政发〔2010〕10号) 三、遗属生活困难救助费 一、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救助费标准(宁劳社发【2007】94号) 1、供养直系亲属是1人:城镇的每月为250元;农村的每月为220元 2、供养直系亲属是2人及其以上的:城镇的每人每月为230元;农村的每人每月为210元 3、供养直系亲属是孤身1人:城镇的每月为290元;农村的每月为260元 4、供养直系亲属超过3人的按3人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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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的事件,赔偿金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赔偿项目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交通费、家属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宁波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宁波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宁波市工伤赔偿包括:1、医疗费;2、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生活护理费;4、工伤期间的工资;5、交通食宿费;6、辅助器具费;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伤残津贴;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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