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怎么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 二、四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三年期限的,试用期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即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约定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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