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被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针对劳动合同被撤销后是否有补偿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便未签合同被裁也是有补偿的。 1、与公司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根据相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