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消法》中的亮点内容,第二十五条“网购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一经公布就广受关注。浙江是淘宝网所在地,网购领域的消费维权尤受重视。 据统计,自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至4月10日,将近一个月时间内,浙江省工商机关共受理网购消费者投诉1488件,总体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略有增长。其中,涉及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投诉共33件。部分消费者反映,退货时网络商家提出各种理由,“网购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没有想象中容易。此外,此前人们所担心的恶意退货以及利用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进行恶意竞争的情况,并没有大量出现。 针对网购消费维权,记者了解到,浙江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强了对重要网购平台的行政指导,专门在淘宝网所在地工商局设立全国首支网络监管大队,在淘宝网设立工商联络室和消费维权联络站,并指导企业建立自行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机制,健全并完善退换货、保证金、预赔等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今年,浙江省工商局与浙江卫视经济频道联合制作的“3·15”特别节目,还专门邀请阿里巴巴集团负责人与社会各界共话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拉近企业与消费者、社会之间的距离,形成共识。
针对说说强化网络购物监管力度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大多数不会对服务协议认真阅读,而是直接点击同意,更不会注意到管辖条款夹杂其中,这些条款虽为黑色字体但字体较小,且未置于突出位置,易为用户所忽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消费者可主张该管辖协议无效。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