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对宅基地享有占用和利用的权利,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 村民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根据《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针对需将邻居家房子拆除一部分,已经办理宅基地证,在土地管理所也已经备案,请问我该如何维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会过期的,宅基地是有是时效的,在时效期间没有使用的话会被收回的,会被报废,这个时效是与村委会约定,一般都是五年。五年之内使用就不会收回。
我国法律对分户了没有宅基地有以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 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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