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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效的五种

2022-03-14 0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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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4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面四类合同为无效合同: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2、采用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3、权利义务显缉尝光妒叱德癸泉含沪失公正,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聘用合同;4、未经本人书面委托,由他人代签的聘用合同,本人提出异议的。无效合同由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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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二)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三)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高薪、高职、高福利,似乎已成许多企业的留人法宝。然而,一些已享有“三高”待遇的员工决然“跳槽”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于是,一项以满足成就感为目标的新“招式”应运而生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下列企业已经我局核准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般第一次是三年,第二次是五年,第三次就是无固定期期限合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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