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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022-05-17 15: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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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7 回复

专业分析:

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和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计划外生育费,其总额不得低于5000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40%,合计征收14年的计划外生育费,其总额不得低于20000元;生育三个以上(不含本数)子女的,加重处理。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但未经批准生育的,征收1000元至3000元的计划外生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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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生育保险金报销条件: 一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且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生育保险报销的基本条件是女员工或者男员工的配偶,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生育,或者实施了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报销费用包括,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等相关费用,和男员工在其配偶生育期间所享受的陪产假期期间的假期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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