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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工伤需要住院暂时不能工作了,但我伤得很重,请问可以延长停工留薪的期限吗?

2019-12-20 17: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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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2-20 回复

专业分析:

工伤住院有哪些医疗待遇,  第一,治疗。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第二,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第三,治疗补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第四,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如何申报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本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提交有关单据和材料,我中心负责在社保机构办理申报报销手续。 1、申报的范围 1.门(急)诊按规定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 2、申报所需材料 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保专用处方、专用收据(注:急诊收据须有急诊章) 2.申报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须提供收入院证明(出院后及时申报);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须提供家庭病床治疗证明(治疗终结后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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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书的书面格式与停工留薪期申请书是一样的,主要内容把需要延长的原因写明白,因为自己的病情没有好转,所以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并把去医院看病医生开的诊断证明提交给单位。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受伤部位,受伤时间,临床诊断,电话,单位名称,联系人,损伤部位伤情情况及申请理由。最后签字,写上年月日,交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住院有时间限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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